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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认为既然怀孕只是痔疮发作的诱因,那么,在妊娠结束之后,痔疮会不会自行消失?大连痔疮医院指出这完全是个误区,这个误区导致很多孕期痔疮患者不去积极治疗痔疮,以致病情进一步恶化。在此专家提醒走出孕期痔疮误区,积极治疗痔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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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怀孕期间,由于内分泌变化、盆血管受压、排便困难等因素,使孕妇易患痔疮,原有的痔疮症状加重。对孕妇痔疮,孕晚期手术治疗有引起流产或早产的可能;孕早期使用麻醉药和某些抗生素可使胎儿有致畸的危险。以前一般妊娠期不管症状如何严重也不手术,妇产科医师也持同样意见。
因此,专家建议一般尽可能采取非手术治疗,目前认为经保守治疗后如症状加重、嵌顿不能回纳、有明显痛苦时,仍应考虑手术治疗,但宜尽量选择在妊娠20~32周为宜。但因是妊娠期,组织脆弱,容易出血,所以手术过程中要加以注意。妊娠36周以后由于肛门会阴部组织充血、水肿 、脆弱,伤口通常难以愈合,故不宜手术。分娩后手术,目前普遍认为局部、全身都无妨碍,因此如需手术可以考虑。但手术有使产妇回奶的可能,手术之前应该考虑。多数患者在分娩后局部症状有减轻,而无手术必要。
大连肛肠医院专家建议,女性在准备怀孕之间,最好到医院接受筛查,看是否患有痔疮,发现后要彻底根治,之后方能怀孕,以免怀孕后期忍受巨大的痛苦;在怀孕期间,要多喝开水,保持体内水分充足,饮食以清淡为主,多吃富含纤维素的食物,以促进肠道蠕动,预防便秘;避免辛辣刺激食物,以免给痔疮发作提供诱因。
大连痔疮医院温馨提示:痔疮轻者给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,重者影响健康。痔疮坏死、感染严重时,可经过血液系统引起全身感染,后果严重。因此,痔疮患者要重视,发现症状要积极应对。更多病情可<<大连开发区肛肠医院或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,专家将为您详细解答。